
- 索 引 号: SM10100-1200-2026-00034
- 备注/文号: 沙政〔2026〕59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8-27
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准沙县区闽江流域沙溪支流沙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溪支流富溪段、东溪支流畔溪段、东溪支流茂溪至高桥溪段清淤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的请示》(沙水〔2026〕5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此次河道清淤是为了恢复河流生态环境,重塑健康自然弯曲河岸线,营造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构建水量足、水质良好的生态水系。同意你局呈报的《沙县区闽江流域沙溪支流沙县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东溪支流富溪段、东溪支流畔溪段、东溪支流茂溪至高桥溪段清淤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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