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政办〔2011〕5号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林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并征得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
林珊同志任沙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项飞同志任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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