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1-30-2009-0006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09-03-26
凤岗、虬江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沙县2009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沙县2009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确保落实《沙县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和《沙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09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09〕4号)精神,结合我县社区卫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精神,以保障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09年,我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巩固和发展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和管理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统一规划。2009年3月份前,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㈡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2009年9月份前,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综合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为社区服务搭建平台,将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区工作的整体规划,切实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等相关服务设施。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开展1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力争综合满意度达70%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相关社区)
㈢加大社区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重要性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力争社区居民知晓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凤岗街道、虬江街道、各相关社区)
㈣落实社区卫生机构人员编制。2009年6月份前,按照《三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风岗街道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虬江街道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的核定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㈤增加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加大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09年3月份前,按社区人口每人每年补助7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09年9月份前,巩固和发展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岗街道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虬江街道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凤岗街道城东、城西、城北、莲花社区卫生服务站),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
㈦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2009年9月份前,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单位,正确引导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居民利用社区卫生服务,重点解决社区居民患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
㈧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2009年9月份前,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2次考核评价,按省卫生厅和财政厅制定的考核评价标准及时拨付补助经费,鼓励和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为民惠民服务,实行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和社区慢性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六位一体”功能。(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人口计生局、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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