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1-3000-2012-00097
- 备注/文号: 沙政办〔2012〕39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04-05
沙政办〔2012〕39号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
沙县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
沙县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的通知》(民函〔2011〕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三明市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2〕16号)精神,认真组织我县的编纂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部分高质量按时限交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政区划分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大政,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将要编纂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以下简称《政区大典》),是一部系统反映各级政区自然环境、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工具书,是一部具有总库性质的、反映基本国情的重要典籍,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福泽百姓的社会文化系统工程。《政区大典》学术价值高,使用领域广,对各级政府确立全局思维、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对加强县、乡政区建设,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对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国际间、国内地区间的交流合作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编纂工作顺利实施,县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编纂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等组织机构。
㈠《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编委会
1.机构组成
主 任:乐荣光(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黄明松(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闻高(县民政局局长)
蒋际华(县方志委主任)
范明水(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马建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吴济金(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陈昌池(县委台办主任)
张邦锡(县档案局局长)
吴焕奎(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峰云(县经贸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水泉(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凌云(县人社局副局长)
邓梦祥(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朱城华(县住建局副局长)
罗金火(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维秋(县农业局副局长)
罗盛华(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连泉生(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晓予(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副局长)
罗玉双(县卫生局副局长)
廖俩旺(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王增富(县统计局农调队队长)
朱行荣(县民宗局副局长)
陆李萍(县科技局副主任科员)
叶文忠(县外经局副局长)
罗邦铭(县旅游局副局长)
吴 华(县邮政局副局长)
林旭昇(县气象局副局长)
陈远栋(凤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盛清(虬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乐梅金(夏茂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许贤山(青州镇党委组织委员)
蔡亦红(高砂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徐道和(高桥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赖仁锋(富口镇党委组织委员)
乐朝圣(大洛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木清(南霞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吴远海(南阳乡党委组织委员)
陈英隆(郑湖乡党委组织委员)
彭家良(湖源乡党委副书记)
2.工作职责
负责沙县编纂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编委会开展编纂工作。
㈡《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编委会办公室
1.机构组成
主 任:吴盛松(县民政局科员)
副主任:张云仙(县方志委科员)
成 员(兼联络员):
陈兆波(县委办公室科员)
罗土英(县档案局科员)
万月琴(县发改局科员)
张隆金(县教育局科员)
潘瑞煊(县经贸局科员)
魏万金(县财政局科员)
卢仁金(县人社局科员)
黎学萍(县国土资源局)
曹金华(县住建局科员)
吴金凤(县交通运输局科员)
余 蕾(县农业局科员)
余素莲(县林业局科员)
胡启迪(县水利局科员)
张江儿(县文体广电出版局科员)
蒋赵峰(县卫生局科员)
吴江明(县计生局科员)
邱春华(县统计局科员)
黄丽贞(县外侨办科员)
俞顺和(县民宗局副主任科员)
黄善健(县科技局科员)
黄艳华(县外经局科员)
邓丹丹(县旅游局科员)
卢建桓(县邮政局科员)
李雪梅(县气象局科员)
游龙健(凤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科员)
黄燕斌(虬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主任)
邓方池(夏茂镇党政办副主任)
管素娥(青州镇党政办副主任)
官海仙(高砂镇党政办副主任)
洪华涌(高桥镇党政办副主任)
林毅斌(富口镇党政办副主任)
王进华(大洛镇党政办副主任)
王猛成(南霞乡党政办副主任)
林有德(南阳乡党政办副主任)
曹秀华(郑湖乡党政办副主任)
涂日权(湖源乡党政办副主任)
2.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编纂规划与工作要求;处理编纂与审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㈢编审学术顾问组
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编审学术顾问组,负责学术把关,参与《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部分稿件审核。
三、框架体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部分按县级、乡级二个层次设置条目。
㈠县级词条内容一般包括六个方面:⑴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简称、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民族构成等;⑵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⑶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⑷社会发展──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⑸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⑹名胜旅游──旅游业概况、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区、名胜古迹。每个词条控制在15000字。
㈡乡级词条内容一般包括六个方面:⑴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等;⑵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⑶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⑷社会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等;⑸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⑹名胜旅游──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点、名胜古迹。镇、街道增加第7方面:市政建设──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等。重大事件、著名人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每个词条控制在2000字。
四、编纂步骤
《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部分编纂大致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安排。4月初,县成立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制定下发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编纂任务部署会议。
第二阶段:编纂词条。4~6月,县、乡两级完成词条内容编纂,
第三阶段:编审定稿。9~10月,县组织编纂人员和学术顾问组成员,对县、乡两级词条内容进行审核、修改、定稿;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部分编纂工程量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指定精干懂行的专门人员从事编纂工作。《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编委会及其办公室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㈡密切协作。《政区大典·福建卷》沙县部分编纂涉及内容广泛,涉及单位很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主动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完成相关任务。
㈢按时保质。各级编纂词条及内容要严格遵循民政部下发的《政区大典》编辑手册和样条规范,做到明了准确、文风朴实。要精心校对,认真把关,严格审核,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顺利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