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
为切实落实政府组织入学、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行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台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9〕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沙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郭贤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夏永福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林星旺 县教育局副局长
丁 剑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胡启柳 县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洪华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丽滢 县人社局副局长
胡启忠 县卫健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夏永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推进落实,上述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大力帮扶、精准控辍”的原则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落实控辍保学政府行为,履行主体责任,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具体掌握学生辍学(失学)原因,落实责任人,劝返复学。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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