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1-3000-2022-00193
- 备注/文号: 沙政办网传〔2022〕22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08
区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沙县区东溪支流畔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衔接,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三明市水利局关于《沙县区东溪支流畔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明水审批〔2022〕82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项目由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建、成立沙县区东溪支流畔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组建项目法人。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永福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林 斌 区水利局局长
黄发樟 区城发集团总经理
成 员:陈樟铭 凤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光椿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志创 区水利局副局长
肖洪伟 凤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邓声晖 三明高新区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黎宗禄 区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区农林水集团总经理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沙县区东溪支流畔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沙县区东溪支流畔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资金筹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发集团,朱世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征迁报批组、技术指导组、施工管理组3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处置项目建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专项工作组
(一)征迁报批组
组 长:肖洪伟(凤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罗光椿(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邓声晖(三明高新区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汤素华(凤岗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站长)
工作职责:负责抓好辖区内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安全生产等工作和协调处理建设中涉及的群众问题,落实项目区涉及建设用地范围征用,落实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的确权登记补偿兑现工作,协调处置、拆除影响河道治理涉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及时提供红线内建设用地,确保工程施工顺利推进。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黄志创 区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苏玉金 区水利局高级工程师
成 员:曾 涛 区水利局助理工程师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技术问题。
(三)施工管理组
组 长:朱世方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肖贵皓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
成 员:胡启鹏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
洪英宝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
温怀辉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
林小敏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各项工作。具体负责抓好工程施工图审查、预算、财审、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监督、现场监管、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及时做好工程量现场签证审核、设计变更手续办理、工程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组建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世方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职责:负责沙县区东溪支流畔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图审查、预算、财审、招投标、项目施工、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生产、项目验收、资料归档等有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指导,完善制度。区水利局要加强项目建设行业监管与技术指导,督促项目法人落实项目建设“五制”要求,进一步配齐配足技术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流程,细化目标任务,统筹科学抓好项目实施各阶段各环节具体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安全有序顺利推进。
(二)明确分工,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沙县区东溪支流畔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凤岗街道办事处、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抓好辖区内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工作和协调处理建设中涉及的群众问题,区城发集团落实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职责,统筹协调做好沙县区东溪支流畔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的项目施工、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生产、项目验收、资料归档等有关工作,全面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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