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1-3000-2025-00044
- 备注/文号: 沙政办〔2025〕18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沙县区健康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区健康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群众的健康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和群众健康管理,巩固家庭保健员培训成效,通过健康管理网格化扎实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慢病示范区建设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医防融合新举措,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㈠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健康管理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沙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实施意见》,关心、关爱职工健康,进一步提升职工健康水平,构建健康工作环境;
㈡在各乡镇(街道)的社区和村居开展健康管理网格化服务,结合家庭保健员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家庭保健员、健康管理网格员“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㈢实施健康服务网格化与健康管理积分制等措施,不断提升群众“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项目知晓率,提升全体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㈣落实慢性病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和更新服务对象居民健康档案,对新发现的慢病及时纳入健康管理,既往慢性病患者继续按规范管理。
㈤落实《健康中国行(2019-2030)年》有关工作要求,倡导和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6个部门联合制定《“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升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预防和控制超重肥胖,切实推动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
二、职责分工
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合开展单位职工健康管理服务。一是选出单位健康管理网格员。遴选1名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好、对健康管理工作有热情的中层干部担任本单位健康管理网格员,并积极参与健康知识培训和各类健康活动,于7月4日前完成健康管理网格员基本信息填报;二是做好职工健康体检。按《沙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实施意见》与总医院对接,做好单位职工体检工作的安排;三是开展职工健康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职工健康管理工作,关爱职工健康,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健康促进活动(讲座、现场咨询等形式均可),讲座师资可邀请总医院“健康知识宣讲团”,点单课题详见附件1,点单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5822183。㈡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按社区(村)选出健康管理网格员,网格员可由计生协管员、公共卫生委员会委员、家庭保健员等人员担任,并能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辖区内健康管理工作,于7月4日前完成健康管理网格员基本信息填报。
㈢区财政局、审计局,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区财政局负责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指导;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定期向各网格群推送由卫健系统提供的健康宣传、科普等推文。
㈣区卫健局:牵头开展健康管理网格员培训或复训,培训内容包括急救知识、体重管理、慢性病及中医药治未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培训。
㈤区总医院(含各分院):区总医院负责为群众开展健康体检、检后健康指导、追踪回访等服务,对异常健康体检数据进行指导、跟进干预,按需配合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咨询、义诊等活动;提供医疗专业师资队伍配合开展健康管理网格员培训或复训;免费提供“健康知识宣讲团”点单服务;负责《沙县区健康管理积分规则》修订与具体落实。各分院按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等合理划分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网格区域,并积极对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选出的健康管理网格员,将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积极开展网格化健康管理;审核并兑换健康管理积分。
㈦健康管理网格员:健康管理网格员应协助区总医院(含各分院)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做好本单位职工、辖区居民的基公卫和家签等健康管理,包括配合建立或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定期转发推送健康知识、组织参加健康教育活动、协助开展慢性病患者季度面对面随访、协助家庭医生为行动不便居民提供上门体检、用药指导等服务,确保重点人群服务“不漏一人”。 开展“健康管理年”及“三减三健”专项行动,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盐勺、定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倡导个人掌握体重管理知识与技能,推动体重管理科普宣教进家庭、进社区、进医疗卫生机构、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宾馆、进餐馆食堂等。
三、经费保障
健康管理网格员根据完成工作量情况、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根据参与和配合健康管理项目予以相应积分,积分可兑换基公卫宣传品或健康服务项目(详见附件2-4),经费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网格员培训相关经费(含师资、积分兑换等)从医防融合专项经费中列支。
附件:1.沙县区“健康知识宣讲团”点单课题
2.沙县区健康管理网格员积分项目表
3.沙县区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积分项目表
4.沙县区健康管理积分兑换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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