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0-0800-2020-00020
- 备注/文号: 沙政〔2020〕16号
- 发布机构: 县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02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组建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法人的请示》(沙水〔202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建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作为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法人,由邓章源同志任法人代表,并设立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稽查安保部等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抓好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质量管控、工期进度、资金管理、安全监管、征迁补偿、运营管护等各项工作,建立和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长效保障体系,确保全县人民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自来水。
你局务必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与指导,督促项目法人认真贯彻执行《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建设实施方案》和《沙县城乡供水一体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落实项目建设“五制”要求,进一步配齐配足技术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流程,细化目标任务,统筹科学抓好项目实施各阶段各环节具体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安全有序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此复。
沙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