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0-15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 沙政地〔2025〕43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30
区自然资源局、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三明生态新城350427-06-F-3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沙自然资地〔2025〕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自然资源局、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上报的《三明生态新城350427-06-F-3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和《履约监管协议》,以挂牌方式出让三明生态新城350427-06-F-3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面积31120平方米,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工矿用地—工业用地(通用厂房M1),出让年限5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二、上述地块具体规划和用地指标按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新城规条〔2025〕1号)执行。
三、上述地块挂牌出让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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