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0100-1500-2025-00027
  • 备注/文号: 沙政地〔2025〕47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9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区350427-07-E-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沙政地〔2025〕47号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时间:2025-05-20 10:59

区自然资源局、工业经济服务中心、园区建发集团: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沙县区350427-07-E-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沙自然资地〔2025〕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自然资源局、工业经济服务中心、园区建发集团上报的《沙县区350427-07-E-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履约监管协议》,以挂牌方式出让沙县区350427-07-E-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面积13307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工业仓储,出让年限5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二、上述地块具体规划和用地指标按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5〕7号)执行。

  三、上述地块挂牌出让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