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0-1500-2025-00027
- 备注/文号: 沙政地〔2025〕47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9
区自然资源局、工业经济服务中心、园区建发集团: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沙县区350427-07-E-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沙自然资地〔2025〕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自然资源局、工业经济服务中心、园区建发集团上报的《沙县区350427-07-E-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履约监管协议》,以挂牌方式出让沙县区350427-07-E-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面积13307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工业仓储,出让年限5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二、上述地块具体规划和用地指标按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5〕7号)执行。
三、上述地块挂牌出让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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