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0-15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 沙政地〔2026〕19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2-10
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园发集团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三明市沙县区350427-08-L-06-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沙自然资地〔202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园区建发集团上报的《三明市沙县区350427-08-L-06-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履约监管协议》,由区政府设置出让底价以拍卖方式出让三明市沙县区350427-08-L-06-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面积45456平方米,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公用设施用地—消防用地,出让年限5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二、上述地块具体规划和用地指标按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6〕1号)执行。
三、上述地块拍卖出让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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