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0100-0900-2022-00125
  • 备注/文号: 沙征地公告〔2022〕17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22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三明生态新城金泉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沙征地公告〔2022〕17号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时间:2022-08-23 16:29

    为实施三明市沙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三明生态新城金泉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1.5037公顷。

  2.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三明生态新城金桥路西侧,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岗街道西门村、虬江街道金泉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三明生态新城金泉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用地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5日由凤岗街道办事处、虬江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凤岗街道办事处、虬江街道办事处,由凤岗街道办事处、虬江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三明生态新城金泉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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