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沙县区市场监管领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

日期:2025-06-04 来源:沙县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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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肉制品综合治理成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肉制品质量安全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及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一定的成效,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行”的监管目的,现公布2025年度沙县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黄某制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2024年11月,沙县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线索移送以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查,黄某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常在家门口,农村集市上临时、流动经营,符合小摊贩的特征。2024年10月初,黄某为了让其制售的肉制品的成色更好看,开始在其制作的卤小鸡和卤猪头肉内添加色素(日落黄)。同月,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报告显示黄某制售的卤小鸡和卤猪头肉,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黄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沙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林某制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2024年11月,沙县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线索移送以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查,林某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常在家门口,农村集市上临时、流动经营,符合小摊贩的特征。2024年10月初,林某为了让其制售的肉制品的成色更好看,开始在其制作的卤鸡翅根和卤猪头肉内添加色素(胭脂红、柠檬黄)。同月,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报告显示林某制售的卤鸡翅根和卤猪头肉,胭脂红、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林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沙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安全风险,一直是群众较为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也是市场监管部门一直以来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是今年沙县区市场监管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上面两个案件的查处给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沙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敦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提高规范生产、合法经营的意识。 

                        

 

 

                      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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