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将陈火珠等3人列入沙县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三明市沙县区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第四批)
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
三明市沙县区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第四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违法行为 |
刑事处罚情况 |
公布 期限 |
刑事判决书编号 |
限制措施 |
1 |
陈火珠 |
女 |
35*************029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长期 |
(2021)闽0427刑初28号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2 |
吴巧云 |
女 |
35*************027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
长期 |
(2021)闽0427刑初33号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3 |
周元青 |
男 |
35*************550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
长期 |
(2021)闽0427刑初129号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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