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案例】沙县税务局:认真落实联合奖惩 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为A级纳税人创新机。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给予其在投资、金融、贸易等领域和税收服务和管理、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财政资金使用、商务服务、进出口等41项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沙县纳税信用等级连续3年A级纳税信用企业从原有的13家提高到49家,连续5年A级纳税信用企业达到2家。二是“银税互动”提高纳税信用含金量。与银监局及行业金融机构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工作,鼓励银行充分利用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及其他征信信息,对诚信企业发放无抵押信用贷款。特别在疫情期间,为应对疫情,与企业签订合作助企协议,成立“税政银”联合服务专班,联合银行开展“抗疫情、问需求、促复产”活动。截至目前,县税务局已与4家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帮助企业解决难题59个。三是严把失信关织密“诚信网”。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直接评定为D级,并向各相关部门推送数据实现失信数据共享。自2018年来,共向相关部门推送税收违法“黑名单”31户。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采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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