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明沙县区:一笔借款好友反目 微信释法案结人和
“感谢法官,这笔钱我本来以为拿不到了,虽然过程有点辛苦,但是结果很满意!”申请执行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高兴地说道。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罗某与邓某系二十多年的朋友,2008年9月,罗某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邓某借款15800元,并出具欠条。借款到期后,邓某多次催要,罗某以多种理由拒绝还款。邓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支持。判决生效后,罗某依旧拒不履行,无奈之下,邓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银行存款进行查询,仅发现有零星资金可供执行。由于罗某身处异地往来不便,执行干警多次与罗某联系,通过加微信持续性的释法说理,对其因为疫情资金周转困难表示理解,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会产生的严重后果,上失信名单造成的恶劣影响,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数周的耐心宣导,罗某终于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随着罗某将欠款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案结人和。(李婷 肖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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