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福建沙县:法拍三车六房产 执结千万贷款案

日期:2022-07-18 来源:区法院
| | | |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接连拍出三辆轿车和六处房产,一件案值超千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2013-2015年,被执行人金某以福建省三明市某外贸公司的名义向兴业银行沙县支行借款合计826.7万元,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的六处房产,同时刘某等六人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借款期满,金某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兴业银行沙县支行遂将金某等七人诉至福建省沙县法院。经法院判决,金某需偿还兴业银行沙县支行借款本息合计1025.4万元,陈某等六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金某等七人仍不履行法定义务,兴业银行沙县支行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金某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的六处房产和其名下的部分存款,同时查扣了连带清偿人刘某、崔某名下的三部轿车。之后,承办法官多次召集金某等七人与兴业银行沙县支行协商和解,均因各方意见不一,难以达成和解协议。为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承办法官多次带领第三方评估公司奔赴湖南对查封房产进行入户评估,六处房产和三部轿车也陆续挂网拍卖。最终,查封房产和车辆拍得价款合计931.8万元,结合已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案件圆满执结。(邱斌 林周颖)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