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福建沙县:未尽义务致孩童溺亡 网络查冻促现身履行
“感谢法官为我的孩子执行到这笔赔偿金,他在天堂可以安息了。”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未成年人溺水死亡赔偿金案件,申请人余某拿到执行款,向沙县法院打来了致谢电话。
2018年7月2日,林某因天气炎热欲至沙县某公园内的湖中游泳,同时带上了邻家小孩余某森。游泳过程中,林某不顾余某森的安全独自离开,导致余某森因不慎游入深水区溺水身亡。余某森父母将林某诉至法院,经判决,林某因未尽对未成年人安全注意和照顾义务,需赔偿给余某森父母因其溺水身亡所致的死亡赔偿金合计73057.14元。判决生效后,林某非但没有履行赔偿义务,反而隐匿踪迹,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前往林某户籍地多番查找林某下落,均无果。执行法官随即采用总对总查控系统,发现林某实名制微信钱包中有2万余元,即刻依法对其进行冻结。被冻结了账户的林某终于现身沙县法院。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上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告知其拒执将会面临的拘留及上信用黑名单等不良后果,在执行法官耐心的明法释理和拒执罪的震慑下,林某当场支付了45000元赔偿款,并且承诺三个月内分三期付清剩余款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罗兰 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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