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组织学习贯彻全县“项目攻坚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2月13日上午,沙县人社局党委迅速召开了局班子专题会议,布置学习会议精神和杨书记、汪县长讲话,当晚又专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县“项目攻坚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会议组织人社局党委全体党员和股级以上80多名干部职工学习了县委书记杨兴忠和县长汪志红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积极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立足岗位职责,为推进我县“项目攻坚年”活动提供优质服务。2月16日再次召开了县人社系统动员会议,按照会议精神明确2017年工作重点,统一思想,全面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把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暨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落实到实际上工作中,确保全年工作全面完成,给县委、县政府交个满意答卷。
为确保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暨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全面落实,县人社局班子还专门研究制定了确保工作任务完成的具体效能问责办法,作为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暨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工作相关措施。同时严格考核惩处。一是奖励。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对县绩效考评及市局开展的业务考评中位次列全市前三名的,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单位(股室)负责人在评先评优中优先推荐,属科级以下的在年度考核中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二是惩处。在市对县绩效考评工作中或在市局开展的业务考评工作中位次列全市倒数三位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同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任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在全局通报批评,视具体情况年终绩效奖金扣减30-50%,必要的调整其工作岗位;因工作失误或主观原因造成市对县绩效考评指标未能完成的,要倒查到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轻微的进行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进行效能告诫、全局通报批评。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绩效考评或业务考评位次列全市倒数三位的,具体责任人要进行效能告诫,在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必要的调整其工作岗位。连续两年绩效考评或业务考评列全市倒数三位的,责任单位、股室的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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