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肩膀戏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日期:2012-06-15 09: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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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肩膀戏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沙政〔201228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各方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黄振、陈丽风等2人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肩膀戏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者。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积极创造和提供展示、宣传及其他有利于项目传承的条件和帮助,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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