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发放对象:具有沙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企业退休工人(不含已在原机关、事业单位领取高龄补贴退休人员),且年满80周岁(当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发放标准:年满80-8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年满90-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元。
二、办理程序
我区高龄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和区民政局备案的程序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㈠申请。高龄补贴由申请人在年满80周岁(当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当年2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所在页和本人社会保障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退休工人需提供企业退休证(须经社保中心认证),并填写《沙县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若本人年事已高不方便提供银行卡,可使用家属银行卡,须提供本人的委托证明。
㈡审核。村(居)委会收到申请表后,要入户调查核实,并采取适当形式公示7日,征求群众意见,于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将合格的《沙县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及《沙县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㈢审批。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在收到村(居)委会提交的材料后,要进行核实和信息汇总,建立乡(镇)、街道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对上报的《沙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明细表》数据要与本地城乡居民及企业退休社保中心养老金数据、死亡数据、户籍信息、医保信息等进行比对后审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签署意见后将《沙县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明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区民政局备案,《沙县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存档备查。
㈣发放。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应当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年满90周岁、百岁高龄老人自动升档发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纳入高龄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申请表上说明理由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群众对已批准或已享受高龄生活补贴待遇的人员持有异议的,可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民政局举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民政局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书面答复举报者,反映情况属实的应由区民政局予以纠正。
符合高龄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经区民政局核准后,自批准申请的次月起计发补贴。高龄补贴应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按季度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银行卡。
三、动态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享受高龄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新增、迁出和死亡人员数据。区民政局将不定期对享受高龄补贴待遇人员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报结果将作为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年度考评依据。
㈠核查认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核查与认定,特别是对享受高龄补贴待遇人员长期到外地居住的,要求至少每半年与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备案及视频认证,并建立固定联系方式,乡镇(街道)核查情况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书面上报区民政局。
㈡暂停。享受高龄补贴待遇人员离开居住地自没有音讯之日起满2个月的,停止发放补贴。因上述原因停止发放补贴的人员再度出现,可以重新申请高龄补贴,重新申请核准后,从停止发放补贴的次月补发。
㈢迁出终止。享受高龄补贴待遇人员户籍跨乡镇迁移的,应当在15日内到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高龄补贴变更手续。
享受高龄补贴待遇人员户口迁出本区的,其亲属应当15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通报信息,村(居)委会应及时办理高龄补贴停发手续,并于户口迁出的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补贴。
㈣死亡终止。享受高龄补贴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当15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通报信息,村(居)委会应及时办理高龄补贴注销手续,并于死亡后的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补贴。
附件1:
沙县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
赡养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户籍所在地 |
||||||||
居住地址 |
||||||||
开户行 |
银行卡号 |
|||||||
村(居) 委 会 初 审 意 见 |
经入户调查核实,同意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社会事务办 审核意见 |
同意从 年 月起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元/月。 |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年第 季度80-89周岁及以上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明细表㈠
乡(镇)社会事务办盖章:
序号 |
村(社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银行账号 |
发放月份数 |
实发金额 |
备注 |
例 |
冲厚村 |
张三 |
35*************02X |
80 |
6221********8674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领导审批: 审核: 制表:
注:年满80-89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
年第 季度90-99周岁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明细表㈡
乡(镇)社会事务办盖章:
序号 |
村(社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银行账号 |
发放月份数 |
实发金额 |
备注 |
例 |
冲厚村 |
张三 |
35*************02X |
90 |
6221********8674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领导审批: 审核: 制表:
注:年满90-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
年第 季度100周岁及以上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明细表㈢
乡(镇)社会事务办盖章:
序号 |
村(社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银行账号 |
发放月份数 |
实发金额 |
备注 |
例 |
冲厚村 |
张三 |
35*************02X |
100 |
6221********8674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领导审批: 审核: 制表:
注: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