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年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帮扶资金80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沙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县长泰南路禹德大厦6楼)
联系电话:0598-5832936, 12317;
电子邮箱:sxnb5822252@163.com![]()
沙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帮扶
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扶贫办: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帮扶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8〕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8年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帮扶资金80万元,其中:高砂镇端溪村、南霞乡龙泉村、凤岗街道根坑村、虬江街道长红村各2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该项资金属于专项扶贫资金,应重点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民生等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
2.请各有关乡(镇、街道)于10日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办备案,并抓紧项目实施。
附件:2018年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绩效目标表
沙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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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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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 |
项目 单位 |
产出效益 |
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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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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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1: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
指标2: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
指标: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
指标:促进市级重点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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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县 |
高砂镇 |
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
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
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
促进市级重点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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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霞乡 |
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
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
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
促进市级重点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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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 街道 |
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
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
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
促进市级重点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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虬江 街道 |
重点村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
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
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
促进市级重点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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