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夏茂镇集镇管理水平和效率,现拟面向沙县范围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夏茂镇城管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城管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55周岁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男1.62米以上。
6、具有沙县本地户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沙县人才网及镇事务公开栏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夏茂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城监窗口,联系人:肖发水,咨询电话:15959835780。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退伍军人招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件外还需要提供退役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报名人员统一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结果由在场考官进行打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面试合格人员在夏茂镇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5、录用: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在面试、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管理和待遇: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与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签订相关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4000-30000元/年+绩效考核奖,按镇聘人员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和协管服装、培训等费用。
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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