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沙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日期:2021-04-01 来源:沙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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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促进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闽人社文〔2016〕374号)规定,按照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及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明人社办〔2021〕6号)要求,我局依据2020年度日常巡查、书面审查、投诉举报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对在我县经营的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经过我局认真评价、严格审核和网上公示,全县共评价出A级企业及守信单位各30家,现将评价结果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各项措施。

  附件:1.三明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A级)

  2.三明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守信)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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