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沙县区青州镇南部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项目询价的公告
各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要求,我局将对沙县区青州镇南部A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现向社会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州镇南部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土壤样品、地下水水样采集
2.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
3.结论和建议
对第二阶段调查过程的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进行总结和评价。
提交成果应符合《三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文件要求及相关技术、质量控制规范、作业指导书和指南的要求(如有新规范以新规范为准),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询价时效
本询价结果应于2026年2月13日下午4:30前提交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超时报价无效。
四、其他事项
报价单位需附营业执照、取价依据、取价公式等相关资料,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按规定密封,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邮送至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四楼办公室黄习文收,联系电话:0598-5822890,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建国路10号。具体项目咨询请联系三明市沙县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598-5838869。
五、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送;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实施该项目的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予以支持。
附件:青州镇南部A地块红线图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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