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马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4-29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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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LH2026(CS)-SX001#-1  

  项目项目内容: 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马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60000.00 

  磋商保证金(元):4000.00     

  采购内容及要求: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允许进口

品目预算

磋商

保证金

所属行业

1-1 

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马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项目(二次)

1(项) 

260000元

4000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响应的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后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出示,否则响应将被拒绝。(3)供应商须提供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生态系统损害鉴定(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致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及生态功能损害鉴定)”。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30:00至12:00:00,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三元工商联大厦4F) 

  方式: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请直接电话联系采购代理联系人,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响应。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沙西路6号商会大厦1506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沙西路6号商会大厦1506室。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法:0598-5822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三元工商联大厦4F

  项目联系人:小刘 小杨 

    联系方式:0598-8255566、15160614270、26552088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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