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马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MLH2026(CS)-SX001#-1
二、项目名称: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马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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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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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3-35号第七层西侧 |
254500.00元 |
95.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马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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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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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马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项目(二次) |
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马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项目(二次)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项 |
详见文件 |
25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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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陈仁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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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徐道彦、罗香姬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算收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
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
户 名: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1001416000355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马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项目(二次):0.3817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结果均为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法:0598-5822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三元工商联大厦4F
项目联系人:小刘 小杨
联系方式:0598-8255566、15160614270、26552088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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