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沙县区2026年监测图斑技术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

日期:2026-11-02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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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技术服务单位:

  为从源头遏制新增、消化存量违法用地问题,有效防范虚假整改、整改不实等履职风险,全面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的前置管控机制,将土地违法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规避各类履职问责风险。我局拟开展沙县区2026年监测图斑技术服务工作,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控制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沙县区2026年监测图斑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国家和省市下发的各类监测图斑数据,收集沙县区基础土地管理数据,结合收集现有的历年至当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设施农用地数据、土地规划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农转用数据、供地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遥感监测图斑、各类保护地数据等数据,并对其进行统一化处理,统一坐标和格式,进而开展后续的分析工作。 

  (2)专项监测图斑处理和分析 

  对建设用地摸排、殡葬改革、占补平衡等建部以来历史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持续监管等专项监测图斑,通过ArcGIS地理信息软件处理工具,进行相关数据处理,结合影像与前期收集的各类基础管理数据进行套合分析。形成相对应的表格和矢量数据来配合自然资源监察部门完成相对应的工作。 

  (3)监测图斑实地核查及配合查处违法图斑 

  针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上级下发至沙县区的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逐个实地摸排、外业现场举证。制作相关影像图,合理规划调查路线。调查图斑的实地利用现状、实际用途、业主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对图斑进行实地举证,要求以多方位多角度拍摄不少于三张照片的方式体现。对判定为违法图斑的监测图斑,调查过程中,制作图斑所需的各项材料(包括地类套合图、历年影像套合图等),并对调查后的图斑,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台账,满足我局统一管理,长期监管工作需求,并做好后续的跟踪服务工作。 

  (4)系统填报及对接图斑整改 

  根据前期判定情况以及外业举证核实的结果,结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施《福建省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填报举证和退回改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技术文件,依照调查后的清单及制作的各项材料,协助自然资源监察部门对系统上的图斑进行逐个完善填报。后续根据各乡镇反馈的历年违法图斑整改结果,实时对接外业调查的实际整改情况,完成材料整理分析后,协助上传至监管平台,并持续跟踪图斑整改审核结果的情况。按照整改后的结果,进行内业系统填报上交至上一级平台审核,整改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及时反馈,继续整改后重新上报审核,直至审核通过完成整改。 

  (5)驻场服务 

  项目执行期间,配合自然资源局部门开展业务常驻人员1人,提供常态化的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日常的监测执法 核查、填报及土地报批所需材料的相关数据制作及处理等和考核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所需的技术支持。根据需求,在需要相关案件查处资料时,协助其进行处理相关数据。配合完成日常执法工作过程中,数据分析、图件制作等相关工作。对需要实地核查图斑整改情况、配合突发性检查等及时响应。 

  (6)根据2026年县级自然资源监察部门工作实际需求,需完成以下工作:对接配合各基层所提供涉及各类疑似违法问题所涉及的技术支撑、上访问题的线索所需数据技术处理。省厅、市局下基层检查时,各类检查所需清单数据的内业材料准备及外业现场查看核实。日常数据接收与处理、日常的各类数据套合图分析。协助报批任务内业涉及违法图斑现场查看及内业数据技术处理(将实地核实整改完成后的用地报批图斑所涉及违法图斑形成相应的报告);配合提供完成各类违法图斑进行调查时所需要的各类土地基础管理套合数据;根据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制作各类相关图斑数据及填写各类数据统计清单工作等日常的技术服务。 

  三、询价时效 

  询价结果应于 2026年11月18日下午5:00前邮寄至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超时报价无效。 

  四、其他事项 

  本次报价仅接受邮寄送达,其他方式送达概不接受;报价单位需附营业执照、取价依据等相关资料,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按规定密封,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邮送至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四楼办公室黄习文收,联系电话:0598-5822890,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建国路10号。具体项目咨询请联系沙县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股,联系电话:0598-5840423。 

  五、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实施该项目的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予以支持。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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