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B线道路、C线道路及延伸245米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6-03-14 16:13
来源: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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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3月14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B线道路、C线道路及延伸245米道路工程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5]基字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青州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295843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B线道路、C线道路及延伸245米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总投资约人民币2958432元(其中暂列金27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月14日至 2016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 200 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4.3. 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4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5万元。
6.4. 投标保证金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6.5.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3月25日 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作为委托代理人),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及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材料、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沙县, 邮编: 365050 ;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号码:58337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沙县建设大厦五楼 ,邮编: 365500 ;
电话: 0598-5840769 传真: 0598-5865709 ;
联系人: 姜女士 手机: 13859147126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5843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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