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郑湖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日期:2017-05-15 09:08 来源: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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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5月15日

招标公告
 
沙县郑湖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2017年05月15日
招标编号:YBSX【2017】招字第004号
开标时间:2017-06-0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沙县郑湖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三明市

沙县郑湖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BSX2017】招字第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县郑湖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发改〔2016〕基字3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郑湖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沙县郑湖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郑湖初级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沙县郑湖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工程总投资约4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郑湖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4417845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50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1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建类)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查询地点: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10.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11.     根据《 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2.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7 5  17 日至2017 5  23 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5 00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由代理机构三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6月 8日17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注:根据闽建筑〔2014〕3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必须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龙头企业,其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能够在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网查询确认。

6.4. 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YBSX【2017】招字第004号保证金”。

    6.5. 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 15 时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郑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沙县郑湖乡,邮  编: 365500

电  话:15359088169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沙县金沙管委会五楼  

邮编:365500  ; 电话:0598-5856559;

联系人: 胡先生 

购取招标文件:尤女士  电话:1365690037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09 158 434 72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 话:0598-5845836

 

    监管部门: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98-5841453、0598-58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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