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及沙县城南水厂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08月2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及沙县城南水厂环境监测项目已经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13】基字145号与闽发改农业【2013】4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及沙县城南水厂环境监测项目;
2.2.建设地点:沙县双溪水库与城南水厂;
2.3.项目概况: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及沙县城南水厂环境监测项目, 含水库项目及城南水厂项目,具体为地表水、地下水、废水、大气环境、声环境、施工厂界粉尘无组织及试运营期水生生态等系列项目的监测。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水环境监测(包括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污废水监测等);②环境噪音监测;③环境空气监测;④水生生态监测;⑤粉尘无组织监测。
(2)质量要求及标准:
①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采取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监测技术,全面实施监测计划书的监测计划。
②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实施监测工作,提交验收监测报告,对报告结论负责,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环境保护事务与资料整编,按要求编写和提交环境监测报告。
(3)项目实施周期:
本工程施工期:至2019年11月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CMA认证的检测单位;
(2)投标人的单位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 8 月 30 日至2017年 9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到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沙县金沙管委会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应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金额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伍仟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单位保存,在中标单位与招标签订完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21 日上午15:30时,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沙县天一大厦八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天一大夏八楼
电 话:13950986929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金沙管委会五楼,邮政编码:365500
电 话:0598-5856559 传真:0598-5856559
联系人: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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