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珠村渔溪湾自然村内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07月11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渔珠村渔溪湾自然村内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沙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文件以沙政移(2018)基字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高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高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村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高砂镇渔珠村渔溪湾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1万元;安装各种规格PE管4000米、安装水表105个、拆除、恢复路面15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渔珠村渔溪湾自然村内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1105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13 日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15 时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沙县商会大厦16楼B2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工程量清单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7月 25 日 9 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用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25 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高砂镇人民政府七楼会议室;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高砂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高砂镇人民政府
电话:13950915697,联系人: 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97栋,邮编: 365000
电话:15959835616、0598-8234660,传真: 0598-8218483
联系人: 李女士、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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