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夏茂镇客运站公厕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14 17:31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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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7月14日

招标公告

07月2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夏茂镇客运站公厕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夏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夏茂镇客运站公厕工程,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7864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7. 其他资格要求:无。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沙县商会大厦16楼B2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参照《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政策﹝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用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商会大厦16楼C1室;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地址:沙县夏茂镇,邮编:365050

  电话:15860867288,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97栋,邮编:365000

  电话:15959835616、0598-8234660,传真:0598-8218483

  联系人:李女士、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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