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建设项目已由沙县林业局以沙林〔2019〕8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沙县林业局以沙林〔2019〕8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沙县南霞乡松树坑、霞村村。
2.2 项目的规模: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建设项目,总投资约933.0492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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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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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建设项目 |
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建设项目 |
K0+000~K7+318.220 |
7.322664km(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为准) |
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建设项目,设计行车时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3.5米,泥结碎石路面,路面宽3.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路基、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路面结构为泥结碎石路面,设计荷载为: 公路-II级。总投资约933.0492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8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沙县双溪水库工程复建集材路(双溪至里大)建设项目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福建省内独立法人资格,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投标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同时应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2014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前累计完成承担(1)单个项目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路基里程达3公里及以上的施工业绩、(2)2014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前必须完成小桥等级单座长度32米及以上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 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8日至2019年09月03日(不含周末)上午8:30至下午17点30分前,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9年09月20日 09:00:00,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华都四楼)。
5.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企业三证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投标文件递交,原件备查)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单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汇达。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zy.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内
邮 编:/
联 系 人:洪先生
电 话:0598-5718007、13459872152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沙县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1幢2层
邮 箱: /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598-5669932
传 真: 0598-5669933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沙县林业局
监督电话:0598-585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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