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峰东路、真隐路、妙高路、朝阳路路面工程电线电缆采购公告

日期:2019-09-17 10:11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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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月17日

招标公告

10月08日

  因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峰东路、真隐路、妙高路、朝阳路路面工程施工需要,现就工程施工所需电缆进行招投标,欢迎有资质单位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一、项目编号:广厦招【2019】沙040号

  二、项目名称: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峰东路、真隐路、妙高路、朝阳路路面工程电线电缆采购

  三、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及要求

预算单价

(元)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单位

第一包

1

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峰东路、真隐路、妙高路、朝阳路路面工程电线电缆采购

1批

电力电缆

YJV-5*10m㎡

35.34

1241789.3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单价的为无效报价。

沙县虬欣实业有限公司

电力电缆

YJV-5*6m㎡

22.65

电力电缆

YJV-0.6/1KV-5*95m㎡

282.15

电力电缆

YJV-3*2.5m㎡

6.53

电力电缆

YJV-0.6/1KV-5*16m㎡

50.18

沙县金古路二期道路工程电线电缆采购

电线

导线截面(2.5m㎡)

1.81

电线

BV-4

2.71

电力电缆

YJV-5*25m㎡

97.01

  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品目号预算价或单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制造商,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本公司项目中有未诚信履约或所供产品不合格的情形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从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22日止在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县金沙管委会五楼东侧)出售,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0月8日上午09:30之前提交到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19年10月 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九、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fjggfw.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起,由中标单位承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

  招标人:沙县虬欣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沙县洋坊汽车城金古大楼

  电  话:0598-5696030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沙县虬欣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帐 号: 138 4010 10400 217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金沙管委会五楼东侧

  电  话:18605032672、13860643611

  联系人:胡工、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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