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委托勘测设计的公告
经沙县夏茂镇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择优委托沙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勘察测量和设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委托事项:委托沙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勘测设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规模及投资:项目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5800亩,计划总投资74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50万元,项目区涉及长阜村、梨树村、儒元村、西街村、俞邦村等行政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拦河坝、渠道、排水沟、护岸、桥涵以及附属工程等,新建田间机耕道路及附属工程等。
四、项目勘测设计内容: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外业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评审费用)和实施设计方案编制(含评审费用),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以及派出各专业设计人员处理施工中涉及的有关后续设计问题等。
按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闽农建函【2020】89号)要求进行勘察测量和设计,工程测量要求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由设计中标单位自行选择联系),采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依据《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16)及《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197-97)等有关规范进行测量,其中,平面地形测量精度不低于1:1000,沟(路)渠等建筑物断面测量精度不低于1:50。
五、项目勘测设计费:勘察测量和设计费按项目工程施工费的4.5%计取,项目勘测和设计费合计共约29.25万元(以项目批复的设计费为准)。
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以岗位证或近5个月单位社保证明为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
八、沙县夏茂镇招标代理中心主持本次招标活动,经沙县夏茂镇招标代理中心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参加公开摸球,随机抽取中标单位。
九、报名期限: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休息。
十、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质疑: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提出疑问的,请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之前与沙县夏茂镇招标代理中心联系。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沙县人民政府网(WWW.FJSX.GOV.CN)上发布。
十三、报名及开标地点
报名地点:沙县夏茂镇招标代理中心(沙县夏茂镇司法所)。
联系电话:18065825329,联系人:邓先生;
13860564385,联系人:卓先生。
开标地点:沙县夏茂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附件:1、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闽农建函【2020】89号)
2、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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