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经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研究,对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规模及投资: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规划建设总面积1830亩,总投资18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约159.13万元。
三、招标代理内容
1、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2、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工程监理、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等一切相关事项招标代理;
3、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有效的工程施工费标前预算编制,确定招标控制价。
四、招标代理费:7957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招标代理业绩证明:须代理3个以上(含3个)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业务,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发布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mggzy.cn/smwz/)平台上项目招标公告打印并加盖公章;②提供相应项目的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以岗位证或近5个月单位社保证明为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沙县区夏茂镇招标代理中心主持本次招标活动,经沙县区夏茂镇招标代理中心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参加公开摸球,随机抽取一家中标单位。
八、报名期限: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休息。
九、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招标质疑: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提出疑问的,请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与沙县区夏茂镇招标代理中心联系。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WWW.FJSX.GOV.CN)上发布。
十二、报名及开标地点
报名地点:沙县区夏茂镇招标代理中心(沙县区夏茂镇司法所)
联系电话:18065825329,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860564385,联系人:卓先生
开标地点: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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