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公安局治安防控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01月05日
沙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沙县公安局委托,将对其沙县公安局治安防控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sxcgzx201701
2、项目名称:沙县公安局治安防控监控系统
3、招标项目:见下表。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电话 |
| 1 | 1 | 沙县治安防控监控系统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700000.00 | 沙县公安局 | 肖青 18965332333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即日起至
2017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沙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6、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200元,清单及其它材料捆绑出售。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7、购买标书汇款帐户:
开 户 名:沙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帐 号:
419558373121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9、开标时间:
2017年1月25日9:0010、开标地点: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定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邮储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 935007010005136710
13、 沙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沙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邮编: 365500
传真: 05985822286
电子信箱 : 15860857899@163.com
联系电话: 0598-5822286,15860869177
联系人: 黄先生、杜女士
14、以上如有变更,[沙县政府采购中心]会通过三明沙县政府采购网(http://sx.smzfcg.gov.cn)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沙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1月0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