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8-31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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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主动对接,严格落实相应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各项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市、区营商办将围绕各项改革任务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三明市沙县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2819

三明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我市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样板。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2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大胆试、大胆闯,深入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举措,进一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三明”。

(二)主要目标。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在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强法治化保障、提供便利化服务等方面实施64项创新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争用2-3年的时间,不断缩小与先进地市营商环境水平的差距,推动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得到明显提升,政务服务更加高效务实,市场主体获得感成色更足,带动更多的市场主体到三明投资兴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更深层次的市场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以市场主体为中心”,贴近企业和产业发展。

1.进一步破除不合理限制。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开展“一照多址”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打破数字壁垒,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和客货运输电子证照全省互认。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除潜在竞争者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权利。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工程支付网上查询、远程异地评标。

2.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允许对无人售货商店等新兴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支持零售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开展企业强制退出改革,探索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已届满一定期限且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实施强制注销。

3.优化经常性涉及服务。优化企业开立银行账号流程,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变革网上办理。使用公安二维码标准地址库,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只需填一次。加强要素支持,稳妥有序开放公共数据。

(二)建立更加健全的法治化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

1.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推动社会共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实现差异化监管、精准化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税收精准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加强互联网医院及其诊疗活动监管。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

2.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预重整等制度,推动成立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完善破产管理人业绩考核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打击防范侵犯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3.加快“诚信三明”建设。加强个人诚信系统建设,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广信用承诺制,督促守信践诺。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办理纳税信用修复。用好“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提高惩戒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让“诚信三明”建设更加深入人心。

(三)提供更大力度的便利化服务。加快流程重塑,推动政府审批和服务更加精准,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容易。

1.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化。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成果共享。整合相关测绘事项,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加快统一地方相关测绘技术标准。积极承接省上下发的建筑业企业特殊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推行市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并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口受理”,避免企业“多头跑”。

2.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化。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持续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集成化办理。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纳税费和涉电行政审批“一窗受理”,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设立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提升“八闽办税码”服务质效,扩大网上办事“同屏帮办”覆盖范围,让办税更加便捷。拓展税收优惠政策智能惠享,助力纳税人尽享政策红利。

3.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对标RCEP等多双边协定有关条款,推进一批改革试点、创新举措、试点政策及合作项目。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推广使用国家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供进出口货物全流程查询服务。强化铁路海关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提改通关效率。

三、组织保障

(一)提升政治站位,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市直责任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组成工作专班,系统研究、深入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各县(市、区)要主动对接,严格落实相应职责,确保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各项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同配合。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市营商办将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调度,及时掌握各创新改革事项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对于改革有关重大情况、重大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动态反映改革成效。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市营商办将围绕各项改革任务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三)广泛宣传引领,推动共同提升。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发布、解读和精准推送改革政策,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创新改革的良好氛围。要树立标杆典范,鼓励互学互借鉴,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共同提升。

附件:三明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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