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州镇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1-16 来源:沙县区青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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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州镇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青州镇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电气火灾仍较多发。据统计,2019年以来,三明市共发生电气火灾774起,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为深刻吸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做好当前正在开展的老旧居住性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部署和我镇实际,现就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作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政府牵头组织应急、公安、消防、财政、电力等部门,按照“明确范围、摸清底数、落实整改”的工作步骤,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问题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实施“表下线”(表后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主要为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居民住宅楼和村(居)民自建住宅,特别是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砖木结构居住建筑,可结合实际延伸至经营性场所、办公、厂房等场所。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在每户增配“4个1”(即1个漏电保护器、1个烟感报警器、1个灭火器、1个消防逃生面罩)的基础上,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表下线”进行改造。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23年5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各有关办、中心、村(社区)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整治方法、经费来源并细化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有关办、中心、村(社区)要对照附件1、附件2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分类建立隐患清单,总结分析共性问题症结。各有关办、中心、村(社区)负责提出需要纳入“表下线”改造的名单,建立改造档案。各有关办、中心、村(社区)应根据隐患排查情况,测算“表下线”改造经费需求,制定可行方案。 

  (三)集中改造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完善、全面覆盖”的原则,镇消防所将选取1-2个电气火灾多发的村(社区)进行试点,形成经验后进行全域整改。消防所、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等部门要按照上级下发的有关工作导则,指导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行为。供电所主动服务提供技术和安装力量,根据农户负荷特点、房屋位置、线路走向、自然天气等因素,实行“一户一策”的改造,重点采取改造电气线路、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措施,切实消除隐患。改造期间,坚持用户备料、施工免费的原则,积极引导用户自筹、众筹资金。“表下线”以“整理、整顿”为主,对用户原有设备材料,质量安全合格的充分利旧,避免大拆大换,争取老旧住宅应改尽改。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办、中心、村(社区)要全面开展属地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切实摸清存在突出电气火灾隐患的老旧居住性场所底数,如实填写老旧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建立改造对象库。 

  (二)开展线路检测。各村(社区)要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老旧居住性场所开展电气防火检测,主要是开展绝缘检测和电阻回路检测。 

  (三)开展电气改造。在每户增配“4个1”(即1个漏电保护器、1个烟感报警器、1个灭火器、1个消防逃生面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表下线”隐患改造。一是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对重点改造对象装设漏电保护器,带有过电流、过电压、漏电保护三功能,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电表箱未经“电改”的应改造电表箱(金属材质喷塑,户外设置的需带遮雨棚)。电表箱应有接地,现场不具备接地条件时,应选用非金属材质计量箱。安装现场为潮湿、盐雾等易腐蚀、生锈环境的,应选用不锈钢材质或非金属材质计量箱。二是改造表下电气线路,线路应采用铜芯电线,其规格应满足用电负荷需求且不得小于2×2.5mm2,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管保护,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插座应拆移至不燃物上。三是同步开展表外电气工程改造,供电企业同步对表外电气工程实施改造,对现有电力线路以及与架空线路密切相连的塔、杆、交接箱、控制箱及配电箱等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四是用好新型技防措施,鼓励村(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及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对火灾事故实现早期报警和探测。 

  (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常态化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各村(社区)要常态化检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等电气类火灾隐患。二是引导村(居)民使用合规电器,通过入户宣传、劝导等方式,引导村(居)民对“三无”电器产品、“老国标”插线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进行更换。三是后期由政府统一参保的电气火灾意外保险实施后,配合做好参保工作。四是强化用电改造经费支撑。将居民用电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范畴。鼓励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造老旧线路。 

  五、职责分工 

  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消防所牵头,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工作落实。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改造任务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研究解决资金来源、政策保障等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以各村(社区)为主体,发动村居等基层网格组织,全面开展属地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建立隐患底数清单。 

  消防所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定期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度,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财政所负责指导在改造过程中合理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补助。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提供老旧住宅小区、居民住宅楼和村(居)民自建住宅等老旧居住性场所的底数清单,指导将改造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自建房整治等工作内容。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提供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群体底数清单。 

  派出所负责结合日常社区警务工作协助开展排查摸底及电力安全的培训教育工作。 

  供电所应发挥专业优势,细化工作措施,指导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行为。配合政府成立电力服务队、发动电力抄表员配合基层网格员检查表内电气火灾隐患,提出技术标准和整改意见,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安装力量、培训教育等服务,确保改造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各有关办、中心、村(社区)要站在“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务求治理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排查整治过程中,各有关办、中心、村(社区)应加强协作,定期研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旧村改造、乡村振兴,作为美丽乡村和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消防所、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发挥好末端优势,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整治任务稳步推进。 

  (三)广泛宣教培训。组织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整治业务培训,重点教授铝线替代铜线、配电线路容量、过载超负荷、电弧放电、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常见性隐患辨识方法。利用各类媒体定期播放电气火灾案例和安全用电知识,加强社会面用电防火安全宣传。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要做好对农村“表下线”改造相关政策宣传,取得广大农户的理解和支持,照顾低收入群体,酌情免收工料费。统一制作告知函,对隐患危险性和改造必要性进行签到式告知,激发村(居)民改造意愿,引导村(居)民自愿整改,主动改造。 

  (四)落实经费保障。可采用个人自筹、民间捐赠和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制定经费保障措施,切实落实经费保障。鼓励将“表下线”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党建引领范畴。属于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鼓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五)巩固整治成果。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特别是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各村(社区)要建立完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确保电气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青州镇火灾形势稳定。 

  (六)巩固整治成效。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纳入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镇消防所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查改情况。对工作迟缓、问题突出、进度滞后、底数不清、成效不明的,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集中挂牌等手段督促推进。 

 

  附件:1.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 

        2.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3.青州镇老旧居住性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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