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沙县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文化学习的工作意见
全区各中、小学校,区少体校:
为了沙县区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办好沙县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以下简称区少体校),抓好学生文化学习工作,培养更多更好的体育人才,经研究,对加强区少体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学生招收
1.区少体校面向全区各中小学招收具备学籍且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具体招生办法及实施由区少体校负责。
2.区少体校到各校选材时,请各校积极配合,便于真正的选拔优秀体育苗子。
3.每学期开学前15日,区少体校应将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和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核备案,并由区教育局相关股室安排学生的文化学习接收学校。
二、文化学习
1.区少体校招收的小学生安排在城三小学或就近小学就读,初中生安排在沙县六中就读,小学、初中各年段分别安排15个学位(其中射箭项目6个学位)给少体校学生专用,可使用保留学位方式或扩班的方式提供学位确保少体校学生就读。
2.历年参加全国比赛获得前八名、省级比赛获得前六名或达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称号(含二级)且在区少体校(含训练点和区少体校输送至上级训练单位)训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所获奖项目为福建省运动会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中所规定的竞赛项目,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及奖励证书或运动等级证书,特招至金沙高级中学就读。
3.凡接收区少体校学生文化学习的学校要加强对区少体校学生文化学习上的管理,一视同仁、精心授课、耐心辅导,促进学生学业成绩不断提高。
三、学籍管理
1.区少体校招收的学生学籍转入在就读学校,若学生从区少体校退学则需退回原籍学校。
2.区少体校初三毕业年级学生应参加由市招生办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籍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3.区少体校学生学习成绩不列入接收学校、原籍学校和教师个人成绩考评,若学生中途从区少体校退学转回生源地学校,该学生当年度学习成绩不纳入原校和教师个人考核。
四、常规管理
1.区少体校学生的日常管理以区少体校为主,接收文化学习学校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等常规管理工作,避免意外伤害事件发生,促进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
2.区少体校学生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和荣誉,由区少体校告知所在学校,实现荣誉共享。
五、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即日起,沙教〔2018〕202号文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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