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夏茂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3-28 来源:沙县区夏茂镇
| | | |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夏茂自然资源所编制的《夏茂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夏茂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原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于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及《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精神,结合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践,编制夏茂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如下: 

  一、夏茂镇概况 

  夏茂镇位于沙县西北部,东邻高桥,南接富口,西连明溪县夏阳,北靠将乐县漠源和顺昌县郑坊。土地总面积248平方公里。下辖1个社区居委会,27个行政村,现有人口4.7万人。 

  夏茂镇成盆地地形,地势东部低,向北、西、南渐次升高,最高峰在西北与将乐县交界之雪峰山,海拨1299米;最低夏茂-水头谷地不足200米。主要溪河为茂溪,在镇域中部接受北、西、南三方支流汇水,由长阜-夏茂-水头,流入沙溪河支流东溪。气候温暖湿润,年平均气温19.2℃,极端最高温39.4℃,极端最低温-5℃。无霜期290多天,年降雨量1700毫米。地质基岩为中生代花岗岩、花岗闪长岩及震旦纪变质岩。自然土壤在盆地及周缘主要为酸性岩红壤、中性岩红壤、变质岩红壤,北、西、南高山地区为酸性岩黄壤和变质岩黄壤,部分为黄红壤,土层深厚,肥力较高。 

  二、全镇地质灾害点现状 

  ㈠地质灾害危害现状 

  我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中查明的地质灾害点和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进行核查,除了已经搬迁治理或危害程度已很小的灾点外,需进入2025年度区级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的灾点合计为4个。其中灾点分为滑坡1处,崩塌3处,大多数分布在低山-丘陵区。主要以滑坡为主,多发生在雨季的5-6月份,发生的地点以车溪村、瓦溪村最为严重。 

  ㈡地质灾害的主要控制影响因素 

  我镇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有三点: 

  一是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因素,多数村民削坡建房形成人工高陡边坡,但没有开挖台阶,有的居民点建在上下陡中间缓的斜坡上,加上村民在边坡上开垦农田,引起灌溉渗漏,在雨季时,容易引起地质灾害。 

  二是地形地貌控制因素,我镇地质灾害多发生在25°-40°低山-丘陵区,断裂构造较发育,多组断层交错切割,易发生地质灾害。 

  三是地质结构影响因素,现在地灾点主要分布于花岗岩区,其次为变质岩区,境内花岗岩分布广泛,其分布区风化切割较深,坡度较陡,山坡、坡脚残积土较厚,残积土下又分布一层渗水的砾岩或砂砾岩,上部土层往往容易沿此层面滑坡或崩塌。 

  三、2025年度气象预测预报 

  ㈠2025年气候趋势预测 

  1.气温 

  (1)冬季(2024年12月~2025年2月):预计我镇平均气温偏低 0.1~1.0°C。季内强冷空气次数偏多,相对偏冷时段出现在12月上旬后期至中旬前期、12月下旬、1月中旬和2月中旬中后期至下旬前期。极端最低气温略低于常年。 

  (2)早春季(3~4月):预计我镇平均气温偏高0.1~1.0°C。 

  (3)雨季(5~6月):预计我镇平均气温偏高0.1~1.0°C, 

  出现“五月寒”的可能性较小。 

  (4)夏季(7~9月):预计我镇平均气温偏高1.0~2.0°C, 

  ≥37°C高温日数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偏高。 

  (5) 秋季(10~11月):预计我镇平均气温偏高0.1~1.0°C。 

  2.降水 

  (1)冬季:预计我镇总降水量200~220毫米,偏少1~2成。 

  (2)早春季:预计我镇总降水量310~350毫米,偏少1~2成。 

  (3)雨季:预计我镇总降水量650~700毫米,偏多2~3成。 

  (4)夏季:预计我镇总降水量330~370毫米,偏少1~2成。 

  (5)秋季:预计我镇总降水量100~120毫米,偏少1~2成。 

  3.台风 

  预计2025年影响我镇的台风个数为2~3个,雨季可能有早台风影响,夏季有1~2个台风影响我镇。 

  4.主要气候灾害预测及防御建议 

  (1)冬季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过程,并伴有雨雪冰冻,需防范对能源保供、农业生产和道路运输等的影响。 

  (2)春季易发强对流天气,需防范雷暴、大风、冰雹天气对农业生产和户外活动等的不利影响。 

  (3)雨季降水偏多,可能出现较明显的洪涝灾害,需注意防范持续性极端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城市内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4)夏季气温偏高,易出现极端高温天气,需注意防暑降温。 

  (5)可能有早台风影响,夏季有1~2个台风影响我镇,需注意防范台风带来的风雨不利影响。 

  5.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镇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4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区气象局对2025年全镇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接近于正常或略多,预测潜在危害较大的高发区域主要为我镇的部分山区。 

  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崩塌和部分并发性泥石流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四、重点防范期 

  ㈠地质灾害防灾重点防范期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我镇内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与降雨量强度有密切联系,绝大多数地质灾害都集中发生在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根据2025年气象预测,我镇地质灾害防灾重点防范期为4月-9月,其中5月-8月雨季降雨比较集中,存在持续降雨和大范围降雨,且时空分布不均,局部流域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汛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风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工作,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期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㈡主要地质灾害活动区预测 

  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崩塌和部分迸发性泥石流灾害为主,根据《沙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我镇目前地质灾害来看,主要活动区是车溪村、东街村、瓦溪村。此外,其他各点也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 

  ㈢本镇往年危险性灾害点简介 

  月邦村长安自然村邓道兴等宅后于2005年6月20日发生山体滑坡,出现一条长约100米,缝宽约10-30厘米的裂缝,下滑高度0.3-2.0米,土体体积约6000立方米,威胁前缘民宅8户,36人。该点在暴雨作用下,引起滑坡的危险性极大。与此同类型滑坡的还有该村的张奕和等宅后。 

  ㈣地质灾害点重点防治区 

  地质灾害活动频繁的地区是防治工作的重点区。目前,我镇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有车溪村、东街村、瓦溪村。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㈠组织管理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以镇、村两级和有关部门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发生重大和特大级地质灾害时,负责及时向上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2025年度夏茂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辉木(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连华(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俞永涛(副镇长) 

  成 员:罗善超(党政办主任) 

  张芳福(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张树求(民生事务办公室主任) 

  罗常林(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 

  谢德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子扬(民生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肖嘉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组负责人) 

  陈圣涛(林业工作站站长) 

  罗施施(广电网络站站长) 

  曹清水(卫生院院长) 

  各村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自然资源所,值班电话:5504028(党政办)、5504671(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张芳福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赖文华、罗庆、吴艳萍、陈晓宁等组成。 

  ㈡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夏茂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负责全镇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巡查体系。加强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明确防治目标任务,细化防治工作措施,并将防灾责任逐级细化落实到各村(社区)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自然资源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自然资源、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村(社区)、学校、建筑边坡、公路、铁路、水库、旅游景区、尾矿库(坝)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防治工作。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各村(社区)及自然资源、村建、水利、交通、公路、教育、民政、文旅、应急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9〕24号)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各部门责任。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村(社区)负责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应该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告知自然资源所。 

  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协调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及生活救助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坝)的汛期安全监管,防止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尾矿库(坝)溃塌引发次生地质灾害。 

  水利部门负责坝头、库区、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督促水电站运营单位、库区移民安置区及堤防所在的村(社区)做好相关区域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力争做到一库一策。 

  交通、公路等部门负责公(铁)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警示牌,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 

  其他部门:按2025年度夏茂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名单,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㈢加强汛期巡查,实施监测巡查与安全转移,建立预报预警响应机制 

  1.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巡查 

  在汛期前自然资源所要会同镇应急管理、气象、村建、水利、交通、教育、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在汛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点以及防治方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防灾抢险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 

  (1)汛前排查 

  ①排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排查内容包括:各村(社区)防灾责任组织机构、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资料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通畅,《村(社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编制情况,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 

  ②排查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资源所要会同村建、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应认真做好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划定易发区,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和台风降雨时,可能酿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和监测,发现有灾害前兆特征的隐患点,应及时组织避让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或地段。其划定标准如下: 

  一是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或坡肩边缘; 

  二是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或坡脚; 

  三是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 

  四是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五是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六是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 

  符合上述标准之一的均应划定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2)汛期巡查 

  自然资源所及村建、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应按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进行汛期巡查,各村(社区)及群众应当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的巡回检查。发现灾情、险情,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转移,采取临时支护处理措施等,同时向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所报告; 

  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灾(险)情、提出应急处置对策、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应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及其他隐患区域加强巡查监测。 

  (3)汛后核查 

  汛期后村(社区)应认真核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或者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 

  2.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及预报 

  (1)监测 

  ①对已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进行巡查监测,对已列入本防治方案中等级达到中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加强巡查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或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Ⅲ级以上时,除应加大对隐患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巡查监测;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所接到报告后应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险措施,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②对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I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房前屋后及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水电设施、开采矿山、旅游景点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实施疏散避险。 

  ③要组织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社区),由村(社区)组织实施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实施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水利、铁路、城市绿道等线性工程、尾矿库、在建工程边坡和临时施工工棚等,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巡查监测。 

  (2)预报预防 

  编制《村(社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下称“群众转移预案”)。我镇应组织编制《群众转移预案》,内容包括: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应急发布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保障措施,包括生活安置及供给、医疗防疫、治安等。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5个等级:I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Ⅱ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V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其中Ⅲ—V级向社会发布,I—Ⅱ级不予发布。 

  (1)Ⅲ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黄色预警) 

  表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各村(社区)防灾负责人根据雨情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进行巡查、监测和防范,根据险情转移受威胁群众。 

  (2)Ⅳ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橙色预警) 

  表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高,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 

  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村(社区)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各村(社区)防灾负责人组织危险性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所有群众转移,易发区受威胁人员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和易发区域加密巡查。 

  (3)Ⅴ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红色预警) 

  表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很高,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驻点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我镇应及时启动《村(社区)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各村(社区)防灾负责人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所有群众转移,组织对山边、河边、沟谷沟口、工矿厂区等易发区域进行巡查和监测。 

  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各村(社区)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各村(社区)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各村(社区)应对所选定的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进行安全评估,确保避险场所和避险线路安全。 

  (四)建立灾情报告制度 

  1.速报范围 

  (1)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2)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3)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成功预报是指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强度等 

  的预测较为准确,并通过预报降低了灾害损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量的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如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灾害现场活动人员等。 

  2.速报时限 

  发生以上速报范围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灾害发生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相关主管部门。 

  (1)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自然资源所应立即报告区自然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和自然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发生大型地质灾害,自然资源所应立即报告区自然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省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和自然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发生中型地质灾害,自然资源所应立即报告区自然资源局,同时越级速报省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由区自然资源局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4)发生小型地质灾害,自然资源所应在1小时内向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置,并将应急处置情况和调查报告上报区自然资源局。 

  3.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地质灾害灾情的速报,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抢险救灾工作概况、基本灾情、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等。 

  (五)实施防治方案的保障措施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以村为单元的群测群防网络。 

  1.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自然资源所要加强与应急、气象、村建、水利、交通、民政、教育、旅游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雨情,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2.加强指导、健全制度 

  各村(社区)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1)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制度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3)地质灾害监测制度 

  (4)地质灾害灾情预报制度 

  (5)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6)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3.加强监督、强化监管 

  各村(社区)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项目用地的审核审批,尤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禁止人为诱发规模性的地质灾害。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争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各村(社区)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干部和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 

  5.加大投入、防治并举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镇人民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六)防治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经济条件和可操作性,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 

  1.搬迁避让。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鼓励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 

  2.排危除险(简易降险)。对适宜进行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危除险(简易降险)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3.工程治理。对位于村、镇规划区内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将其纳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有序开展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在出现变形之前,各自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在防灾减灾过程起重要作用。 

  1.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选,由该地灾隐患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地灾隐患点受威胁对象中责任心强的人员为监测人。 

  2.自然资源所应负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将地灾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落实到位。 

  3.其他直接危及公路、学校、水利设施等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 

  在此基础上,在主汛期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泉水变浑、突变、裂缝扩张、动物异常等)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 

  附件:1.2025年度沙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及监测网 

  络一览表 

  2.2025年度沙县区高陡边坡及监测网络一览表 

 

 

附件1        

2025年度沙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及监测网络一览表 

序号 

统一编号 

野外编号 

地理位置及名称 

灾害规模(万m3) 

威胁 

户数 

威胁 

人口(人) 

建筑物 

威胁财产(万) 

危害程度 

防治措施 

责任人 

监测人 

31 

350427010582 

SXM005 

瓦溪村板山自然村许有发等59户房后滑坡 

0.72 

59 

280 

砖混2 

158 

重大 

监测、避让 

廖祖金 

许祖铭 

32 

350427020138 

SXM010 

车溪村茅祖煜等2户房后崩塌 

0.13 

2 

10 

砖木2 

8 

一般 

监测、避让 

邓祖木 

邓远合 

33 

350427020232 

SXM012 

车溪村山岭下自然村罗发纲等10户房后崩塌 

0.3 

10 

45 

砖木2 

15 

较大 

搬迁 

邓祖木 

邓远合 

34 

350427020234 

SXM014 

东街村长窠庵(寺庙)蔡珠娣等5人房后崩塌 

0.12 

1 

5 

砖木2 

2 

一般 

治理、监测、避让 

谢昌松 

普真师傅 

  附件2   

2025年度沙县区高陡边坡及监测网络一览表 

序号 

统一编号 

灾害名称 

乡镇 

威胁户数(户) 

威胁人数(人) 

责任人 

监测人 

52 

350427120262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大布村彭茂银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2 

54 

王哲林 

彭应亮 

53 

350427120280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坡后村吴乾水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3 

李德华 

吴乾华 

54 

350427120258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松林岭尾洪华文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1 

洪英鸿 

洪英鸿 

55 

350427126106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坡后村吴乾生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4 

李德华 

吴乾华 

56 

350427120257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松林岭尾洪荣志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2 

洪英鸿 

洪英鸿 

57 

350427120253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倪居山黄永才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1 

官世凯 

肖福松 

58 

350427120256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松林岭尾洪荣柳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1 

洪英鸿 

洪英鸿 

59 

350427120244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新建村廖肇清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4 

廖肇林 

廖肇林 

60 

350427120260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大布村彭茂培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6 

王哲林 

彭应亮 

61 

350427120289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洋邦村严贵昌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4 

严家禄 

肖先辉 

62 

350427120279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坡后村吴读春房后高陡边坡 

夏茂镇 

1 

2 

李德华 

吴乾华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