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市沙县区350427-20-A-44~51片区(青山纸业南部片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州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三明市沙县区350427-20-A-44~51片区(青山纸业南部片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青政〔2026〕1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关于三明市沙县区350427-20-A-44~51片区(青山纸业南部片区)详细规划》,请你镇按照该规划确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严格规划管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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