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区虬江街道官南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虬江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虬江街道官南村村庄规划的请示》(虬江办〔2024〕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沙县区虬江街道官南村村庄规划(2023-2035)》。
二、规划中涉及的道路、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用地标准、用地布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项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设。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虬江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村庄建设的管理,推进规划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或调整。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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