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沙县区夏茂镇月邦村、中堡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夏茂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呈报批准月邦村、中堡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夏政〔2024〕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月邦村村庄规划(2023-2035)》《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中堡村村庄规划(2023-2035)》。
二、规划中涉及的道路、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用地标准、用地布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项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设。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夏茂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村庄建设的管理,推进规划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或调整。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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