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盖竹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批复
富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沙县区富口镇盖竹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请示》(富政〔2021〕74号)收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及《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沙县区富口镇盖竹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准予实施。请你镇按照该规划确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严格规划管理,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