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恒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恒隆环保锅炉技改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2-12-14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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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恒隆环保锅炉技改项目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东街村黄坑池龙邦路18号 

福建恒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将现有2t/h燃煤锅炉改造为2t/h生物质锅炉,不改变锅炉本体等受压部件及阀门仪表的原设计。

一、废水 

脱硫除尘水经“pH调节+二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脱硫除尘;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湿电除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 

锅炉烟气引至“湿法脱硫除尘+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噪声 

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堆存于锅炉房内的炉渣堆场中,定期外售砖厂综合利用;脱硫除尘废水沉淀池底泥、湿电除尘废水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外售砖厂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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