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7-22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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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2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工三重新能源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福建省三明 市沙县区凤岗金明东路850号 

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淘汰数控外圆磨、万能铣床、数控精细等离子切割机、数控火焰切割机等老旧设备;新购置数控全自动火焰切割机、智能焊接机器人、退火炉等24项设备,新增退火工艺配套退火炉一台、打磨房配套风机及处理设施;实际建成规模还是原来年产筑路机械产品3300台、环保机械类产品300台(套)。 

㈠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现有工程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沙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 

㈡废气:新增封闭式打磨房,配套集气设施将颗粒物废气管道收集,接入集中式脉冲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防护距离为50米,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新增过滤筒收集的打磨工序金属颗粒物与现有工程金属废料一同存放、外售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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