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3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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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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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县光头小吃配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创业西路100号A4幢三层、四层、五 |
沙县光头小吃配料有限公司 |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选址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创业西路100号A4幢三层、四层、五层,租赁厂房面积3884.536平方米,年产蒸饺4500吨。 |
㈠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㈡废气:污水处理站配套生物除臭喷雾设施;项目防护距离为50米,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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