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29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5845823 、5822794(传真)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3650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9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明光新型钢丝生产线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节能南路198号 

福建省明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拟投资226万元建设明光新型钢丝生产线项目,建设3条钢丝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55万吨钢丝的生产能力。 

㈠废水:设备冷却废水循环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沙县金古北区污水处理厂。 

㈡废气:生产设备车间密闭,除锈、打磨工序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